中考錄取參考科目包括音樂美術等5科成績
3月22日,廣州市招考辦發(fā)布“關于做好廣州市初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錄取參考科目成績管理工作的通知”。通知明確,初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錄取參考科目包括地理、生物學、音樂、美術、信息技術共5科。各錄取參考科目成績評定由高到低分為A、B、C、D、E五個等級。在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名額分配招生時,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檔考生的錄取參考科目成績均須達到C級及以上,非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檔考生的錄取參考科目成績均須達到D級及以上。
錄取參考科目在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體現(xiàn)。用于初中畢業(yè)與學歷認定、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參考科目成績長期有效。
通知表示,考生報名參加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(簡稱“中考”,下同),且在外地市初中階段學校就讀期間,參加由地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(tǒng)一組織的地理、生物學、音樂、美術、信息技術考試,并取得成績的,可申請成績轉入認定。休學后復學的考生報名參加廣州市中考,在休學之前參加廣州市統(tǒng)一組織的地理、生物學、音樂、美術、信息技術考試并取得成績的,可申請成績轉入認定。
通知指出,考生在外地市取得的初中學業(yè)水平考試各科成績不直接使用,需按照廣州市的成績呈現(xiàn)方式予以轉換。若外地市考試科目成績用等級呈現(xiàn),則按其定等級的分值或人數(shù)占比就低不就高原則進行換算;如其等級是按分值換算的,按其定等級的最低分轉為百分制分數(shù)來對應廣州市等級;如其等級是按人數(shù)占比換算的,按其定等級的最低排位比例來對應廣州市等級。若外地市考試科目成績用百分制成績,則100分-85分對應A級,84分-70分對應B級,69分-50分對應C級,49分-25分對應D級,24分(含)以下對應E級;若外地市考試科目卷面滿分值不是100分的,將原始分數(shù)轉為百分制分數(shù)后再按照廣州市呈現(xiàn)方式予以轉換。若外地市考試科目成績用合格/不合格呈現(xiàn),則合格對應C級,不合格對應E級。